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中路140号;邮编:610000;联系电话:028-38221503)。
一、概述
2017年,东坡区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实政务公开机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互联网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整理并发布相关工作状态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职能和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安排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编辑人员2人,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各项工作在眉山东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财政要求,司法局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7年度经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均全部在眉山东坡网站上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也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5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9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通过政府网站、头条号的方式进行公开。
新闻媒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包括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七五”普法、社区矫正、公职律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各项重点工作均及时在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报、眉山日报等报纸刊物上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出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高,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不够,各股室之间协调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内容更新及时性不够;三是公开格式外观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栏目内容在质量、数量和格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打算
区司法局将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上门求学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互联网网站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及手机报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更新内容,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服务群众,增强与群众的交流。
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