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向我局申请注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东坡区尚义镇万华社区第三卫生站;
备案编号:511402098425;
机构地址:东坡区尚义镇万华社区。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