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9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眉山市大成包装有限公司改扩建厂房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42号 |
眉山市大成包装有限公司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在眉山市大成包装有限公司内部既有空地上扩建生产车间和办公住宿大楼,新设置生产线两条(一条管坯、瓶盖、手柄成型线;一条恒温净化吹瓶线),增设设备1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吨PET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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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底噪音设备,并设置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交于有危废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