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由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难降解废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同时更好地做好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难降解废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7组;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282万元;
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操作时数:7200小时(生产班制实行3班,每班8小时,一年按300天计)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应用超临界水氧化技术实现高浓度难降解废液资源化综合再利用,年处理难降解废液2000t/a,同时回收CO2、NaOH、盐酸。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2000t/a超临界水氧化中试装置,并配套建设CO2回收装置、盐水分离和资源化装置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将会对项目周边环境及距离较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
1、废气:①危险废物收储区超临界处理的废液储罐区呼吸废气和盐酸罐呼吸气;②超临界水氧化预处理工序转运、配料、输送等工序产生的废气;③CO2吸收塔产生的废气;④CO2液化的不凝气。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清洗水以及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风机、泵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盐水分离及资源化系统产生的含盐固废、废弃反渗透膜、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液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超临界预处理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CO2吸收塔废气采取“碱洗+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CO2不凝气与处理后的CO2吸收塔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呼吸气采取“碱洗”方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经原料预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超临界水氧化装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现有厂区生产过程;循环站排污水回用于超临界水氧化装置。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振降噪装置;在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的建筑物内,对设备噪声具有阻隔作用。通过上述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对生产产生的各类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盐水分离及资源化系统产生的含盐固废、废弃反渗透膜、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废水中的钙镁离子经过盐水分离两碱反应后生成的碳酸钙和氢氧化镁沉淀污泥,含水率94~96%,污泥浓缩后进入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干泥外运中明现有项目填埋处置;盐水分离采取反渗透膜过滤,反渗透膜每3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生;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HW49),送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项目(含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难降解废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技术经济可行,在治污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外排的各种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因此,评价认为在落实工程设计中拟采取的措施及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7组中明公司现有厂区西南侧待建空地内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用地施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环评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泰达时代中心4栋11楼(四川分公司)
邮政编码:028-64236852
联系人:韩工
电子邮件:153621162@qq.com
建设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38603553
电子邮件:wangshaoguo@chinazmhb.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难降解废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