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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编办(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编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编办 发布日期:2018-08-27 点 击 量:

区级相关部门:

2018年8月17日,省委编办(省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川编办发〔2018〕62号),部分事项涉及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请以上单位对照清理,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再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同时,针对涉及本部门应该取消的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是否已取消、是否属于“×××”大项细分的子项等具体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本周四)中午12:00以前,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书面回复我单位。

(联系人:何涛 联系电话:38236316、18990369774)

附件: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


                                      区委编办(区审改办)

                                       2018年8月27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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