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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关于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杨水碾水库、工农水库和张易坡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东坡区水利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1-07-23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

关于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杨水碾水库、工农水库和张易坡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的通报

四川皓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1日,你公司承建的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杨水碾水库、工农水库和张易坡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经监理、项目业主多次督促,仍未完工,严重影响安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杨水碾水库、工农水库和张易坡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为修复水毁点位38处,中标价139.8万元。工程2021年2月20日开工,合同约定工期4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我局于2021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东坡区2020年度水毁工程项目的情况通报》,要求施工单位于3月底前完成所有灌区水毁主体修复并满足春灌通水要求,你公司未按要求落实。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有9处点位未完工,工期已严重滞后,对水毁工程安全度汛造成影响。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期间长期未到岗到位。根据施工现场考勤记录,我局巡查多次发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不在场,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三、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倒排工期和制定有效的施工管理方案,承担未完工程安全度汛一切责任,确保工程在2021年8月16日前完工,并确保工程安全度汛。若你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合同约定,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公司质量安全责任和合同责任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报送上级部门,届时处理意见将推送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将影响你公司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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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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