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层工会摸底、调查、推荐上报,区总工会核实后,拟定61名困难职工(农民工)接受省总资金生活、医疗、助学类救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区总工会反映。举报监督电话:38290953。
附件:关于对拟定61名困难职工(农民工)接受省总资金生活、医疗、助学类救助的公示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