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抓实抓牢。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区总工会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意见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石冬如同志为组长、副主席秦崇品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区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
(二)统筹抓好整改,务求整改实效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需要整改落实问题共四大类14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4个。通过细化分解为18个具体问题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5个责任部室,目前18个具体问题已解决完成。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坚持集中学习与领导班子成员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以及中央、省、市、区各项方针政策,对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对下级工会工作开展要加强监督指导。
2.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切实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要求,坚持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制度,培养单位浓厚的学习氛围,每个月每个人的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天。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健全完善区总工会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的思想建设有所缺失。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活动。三是严格规范党员手册记录、党建活动资料记载及“党员活动日”活动档案资料完善整理和归档。
5.党员组织观念淡漠。健全完善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和失联的退休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自动退党处理,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并报机关党委和党组批准,予以除名。
6.党的制度建设不完善。
6.1党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健全完善区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
6.2党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健全完善交心谈心制度,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必谈: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有矛盾磨擦的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并做好相关谈话记录。
7.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理清“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等工作,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制定党组定期议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协调会议、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五项管党制度。
9.纪检监督检查缺位。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继续落实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二是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甚至出现违纪现象的人员年底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纪检组织每年对基层工会进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个数不少于10个,对抽查出有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纪委,由区纪委进行调查。
10.党组对党员思想发展关注较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组班子成员每年与每名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次数不少于1次。
10.1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对在岗的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按每位干部身体情况分工,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的安排较轻的工作任务,确保分工后每位干部都有工作岗位。
10.2党组对干部上班期间外出登记把关不严。由办公室每周对干部去向公示栏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上报区总工会党组,对干部去向公示栏情况与在岗情况不符的,采取年底考核扣分制,每发现一次扣0.5分。
10.3社工管理不到位。要求每名社会化工作者每月到派驻的分管联系乡镇不少于1次,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反馈至区总工会。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1.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室要严格审核票据、附件、金额等,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12.违反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尤其是对公务接待的严格控管,严格执行眉东委办〔2015〕3号文件精神,“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对陪餐人员,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接待用餐不提供高档菜肴,高档水酒和香烟。”
13.项目监管不严。
13.1党组对项目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一是严格标准,各司其责。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帮扶救助政策及救助标准,根据不同困难职工群体的特点、需求,结合自身工作基础,科学规划帮扶项目,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及时足额用到困难职工身上。财务部、经审办、帮扶中心各司其职,严格管理,提前对资金使用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做好分析和防范。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截留、挤占、冒领、挪用帮扶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二是明确责任,细化责任。每年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救助工作方案,将收集整理困难职工(农民工)对象的工作任务下分到各基层工会,由基层推荐上报。区总工会对基层推荐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抽查走访,对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不按规定上报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基层工会进行问责处理,并将上报的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农民工)剔除救助对象。在往后帮扶救助工作中,对这部分基层工会将进行减量下发帮扶救助名额,情况严重的将不再分配救助名额,并追究基层工会主席责任。三是拓宽公示面,接受社会监督。对基层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现有的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地方进行拟救助人员名单公示的基础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通过微东坡、东坡新闻网等更宽广的网络平台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13.2项目管理不规范。严格规范固定资产购买及项目支出管理,一是对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财政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二是对服务类项目,5万以上报财政公开招标。三是工程类项目10万以上,采取公开招投标。四是分散采购项目,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依法公告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申报采购方式、公告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依法组织验收。五是所有项目支出需通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14.对基层工会监督指导缺位。一是每年抽查10个基层工会财务情况。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指导和资金监管的力度。二是修订并完善《眉山市东坡区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三是目前基层工会的经费普遍不充足,我们将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报区委审批,将个人目标考核奖金等纳入提取工会经费2%的基数。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切实端正了学习态度。认真抓好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的落实,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整改期间以来,共组织党章党规、十九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会5次。市、区下发的所有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案件、违规问题的通报文件,都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进一步细化党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确保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区总工会的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召开党组、班子等重要会议做到提前谋划、议题明确、集体决策,工作中做到加强沟通、强化配合。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月10日,区总工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就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谈心交心,并在会中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同时,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党组书记亲自带头领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重温学习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三是提高党员大会质量,与全体机关干部例会分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规范机关“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并适时存档。已整改到位。四是建立健全了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制度,整改以来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5人次,做到每人谈话1次,并按规定做好了记录。五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理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每年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落实党组定期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组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理进行督查审计。五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建立了工作人员考勤台账,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性。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明确报销手续,对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出行、项目资金拨付、差旅费报销等审批流程,对接待费、项目资金拨付、差旅费报销等实行“业务科室及财务室共同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定、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将财务审核把关的关口前移、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一切工作都能按制度、按规矩、按程序办,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
2.违反公务接待标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已严格按照眉东委办〔2015〕3号文件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抓好公务接待规范工作,先审后批,一事一批,严格执行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3.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已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帮扶救助政策及救助标准,根据不同困难职工群体的特点、需求,结合自身工作基础,科学规划帮扶项目,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及时足额用到困难职工身上。加大了救助公示的覆盖面,对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个别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进行了抽查并实地走访调查。二是规范了固定资产的购买及项目支出管理,所有项目支出都需通过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后,遵循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依法公告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申报采购方式、公告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依法组织验收。
4.对基层工会监督指导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经与财政局共同协商后已重新修订了《眉山市东坡区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经区委同意,以区总工会名义向各基层工会转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眉东工发〔2018〕7号)文件,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0月,区总工会对四川茂华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胜镇、苏祠街道办事处、区林业局等1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2017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加大了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指导和资金监管的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8171198;电子邮箱:361394300@qq.com。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党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