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塑造当代产业工人新形象,引领职工、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建功立业,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度“东坡好儿女”评选表扬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最美劳动者”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区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工作的劳动者。(已受表彰人员,今年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大胆改革创新,环保节能减排,提升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钻研技术,精通业务,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合理化建议及技术创新活动,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研发新产品,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在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六)在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七)在园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在民生工程、信访维稳、征地拆迁、服务群众、窗口服务工作,在援藏或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与阶段
(一)宣传发动。以文件和党政网、区总工会官方微信等宣传平台发布评选通知,广泛宣传,号召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
(二)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推荐方式进行。区属各企业,各园区、乡镇、部门机关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在认真选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所有推荐对象,需填写《眉山市东坡区“最美劳动者”》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有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于6月30日前上报纸质文档(盖鲜章)和电子文档到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佟沁兰,联系电话:38171198,地址:颖州北路115号区总工会二楼,邮箱:361394300@qq.com)。
(三)资格审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评资格。
(四)组织评选。评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查验有关证书、资料等初选出眉山市东坡区“最美劳动者”候选人15名。同时,在区主要媒体公开、宣传收集听取意见。结合公开宣传征集意见,按照评选条件对初选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定10名候选人。
(五)征求意见。就10名“最美劳动者”候选人的党风廉政、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等情况征求区纪委、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提交区委审定。将征求意见后无反映的候选人评选材料,提交区委审定。
(七)公示。将区委最终审定的10名拟表扬“最美劳动者”在东坡区工会官方微信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最美劳动者”人选。
四、评审组织
成立东坡区“最美劳动者”评选表扬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杨静任组长,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石冬如任副组长,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质监局东坡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负责本次评选表扬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审查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评选表扬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推介优秀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把握标准。
推荐出的最美劳动者人选必须真实、有典型事迹、群众公认。各园区、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做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做到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推荐出的人选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示。
(三)深化活动影响。
各园区、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握活动主题,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积极投身经济发展,为助推新常态下的东坡经济而努力奋斗。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最美劳动者”人选登记表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