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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信息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政法委员会为东坡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园区、区级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区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全区政治安全、法治东坡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