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利源酒店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利源酒店
眉山市东坡区利源酒店从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6月24日在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中段80号望族广场1栋1层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阳光唯美女士养生馆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阳光唯美女士养生馆
眉山市东坡区阳光唯美女士养生馆从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6月25日在眉山市东坡区登州路24号-28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眉山市福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福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眉山市福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6月25日在眉山市东坡区文忠路340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