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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信息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生健康局)是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做好规定范围的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东坡区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眉山和健康东坡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执行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促进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工作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通互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