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计局 发布日期:2019-09-26 点 击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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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附件.25

第五部分附表.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二、收入总表.28

三、支出总表.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监督,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等执法监督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先后选派13人次参加了省、市卫计委和省卫计执法总队举办的培训班;同时建立健全了会前讲法、学法制度。于2018年3月分两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负责人共计300余人进行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培训,在全区全面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全年受到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医疗机构22家。

2.在全省首批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以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为载体,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全年报送监督动态、图片信息、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共计47条,被四川省监督执法总队采纳并发布36条。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形式宣传报道了双创工作、中高考监督保障工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4.对“双随机”抽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7家医疗机构、36家公共场所、8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1所学校、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开展了抽检,对相关检测项目不合格的11家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监督抽检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东坡区政府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双创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行业规范,重点整治了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等“三小”场所。对1072家“三小”场所建立了台账,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统一制作了双创宣传画、禁烟标识、公共场所信息公示栏、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并上门发放至“三小”场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按照“三小”场所卫生标准,逐户开展指导,督促整改,监督覆盖率达300%。

6.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游医、巫医、假医、“黑诊所”、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窝(摊)点28个,没收非法药品、器械10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2件。

7.对辖区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开展了依法执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医疗机构人员使用、传染病管理、母婴保健管理、临床用血、精麻药品管理等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对8家医疗机构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8.于7月中旬分两期召开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负责人培训会,对医疗卫生行业环保工作进行再培训、再强调、再部署。会后,成立两个检查组,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就规章制度建立、传染病防控要求,对各级各类医院就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放射卫生管理,对部分诊所、村卫生室就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9.对辖区内22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组织管理、疫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着重查找中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10.对辖区内6家健康体检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内部管理、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资质开展诊疗活动、放射诊疗管理等,进一步促进了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11.全年对辖区内18家集中供水单位和10所自建设施供水学校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其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水工艺流程、水质监测等内容,进一步保障了生活饮用水安全。

12.分春、秋两季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校园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配备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13.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4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2件,调查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设有四个科室,办公室、监督一中队、监督二中队和稽查中队。全单位均纳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4.3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51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1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6万元,占85%;项目支出32.16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3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1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51万元,增长2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26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02.83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2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4.32,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等执法监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没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没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4.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没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1万元,比2017年增加25.27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增大,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招投标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财政定额定向补助支出,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监督,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等执法监督工作。

(三)人员概况。2018年底,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1人,在编在岗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合计214.3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合计2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项目支出32.16万元,其中28.5万元为2018年卫生监督各项目开支,1.26万元为干部教育开支,2.4万元为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开支。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单位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专项预算管理。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和信息公开,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存在问题。一是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不够;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三是财务人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精细化管理,为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益借鉴;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