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区卫计局 文章来源:区卫计局 发布日期:2017-09-29 点 击 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婚前保健、免费婚检、孕期保健、产后保健、妇科检查、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服务。

2.开展婴幼儿预防接种、艾滋病母婴阻断、婚前医学检查。

3.负责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

4.对乡镇卫生院分娩、母婴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开展节育手术和全区妇女病查治工作。

2.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落实到位,资金运行安全。

3.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5.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认真实施四川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按要求进行药品发放、登记和随访。

6.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7.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委批准编制共152人(含计生办35人),期末实有人数152人(含计生办3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院本年收入合计524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90万元,占30.71%;事业收入3168.56万元,占60.37%;其他收入467.72万元,占8.91%

2016年总支出为51045335.00元,同比增长48.36%。其中事业支出37526321.00元,同比增长21.43%;财政补助支出16119022.00元(其中:自愿免费婚检520000.00元,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656000.00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区级配套经费225000.00元,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953200.00元,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640000.00元,2015年农村妇女“两癌”及增补叶酸项目600000.00元)。2016年事业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3.52%2015年事业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9.82%,同比下降了16.30%2016年财政补助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1.58%2015年财政补助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15%,同比增长了21.43%

2016年全院本年支出合计512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3.84万元,占86.05%;项目支出715.80万元,占13.9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全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11.9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2.61万元,增长361.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62.61万元,增长36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全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586.79万元,占98.44%;住房保障支出25.11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42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9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预算97.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74.4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62万元,增长3009.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21万元,2015年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89.9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今年决算数中加入了计生办的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21万元,占9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6.1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全院公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