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上述各项职能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和文书档案、信息以及部分综合性的工作方案及部领导交办工作。

    电话:028-38101215

     

    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及时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全区宗教事务,巩固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绩,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对全区各种宗教活动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发展趋势,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和非法组织以及旁门处道的渗透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主动妥善调解民族纠纷,帮助扶持少数民族户脱贫致富,进一步发展新型的民族关系。

        电话:028-3810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