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概况信息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区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推进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区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五)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会。

    (六)负责管理全区驻外投资促进人员。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区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东坡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融入成都、全域开放”经济合作新态势。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区发展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区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商务博览局、区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会展管理。区商务博览局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负责博览事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东坡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专业展会活动,牵头负责境外参展,牵头引进境外、区外专业会展机构品牌及会展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区经济合作局参与促进全区会展业发展,负责涉及经济合作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其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涉及本行业本系统的行业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