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机构设置

    (一)党建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的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武装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意识形态、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0166。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执法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违反行政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的执法力量;负责村镇建设、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的宣传解释、调查摸底、矛盾化解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村风貌、资产评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承担集镇秩序管理;负责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环境问题;负责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9471。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职责;承担辖区内企业发展、科技创新、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等职责;负责科技、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级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负责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0131。

    (四)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政治安全、信访维稳、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占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村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综治信息系统的联网运用,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及时掌握协调反映群众利益诉求,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1390。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综合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协调交通、电力、水利、邮政、通信、房地产、燃气、自来水等基础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9420。

    (六)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镇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负责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负责农旅融合、三苏历史文化挖掘与宣传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0166。

    (七)财政负责本级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68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