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由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工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三苏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三苏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工作动态5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
2024年三苏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我镇认真对照《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遵循“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确保工作有规可依,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三苏镇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对公开信息进行监察,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三苏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建设,依托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线上在东坡区三苏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三苏老家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线下在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三苏镇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三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研究制定了三苏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三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也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频次不高,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仅9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较为局限,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半数为工作动态。
下一步,三苏镇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明确每月发布信息条数、类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