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三苏镇是农业乡,农业人口34502人,行政区域面积8750公顷,耕地面积39345.24亩,共有12个行政村,1个社区,123个村民小组,财政收入全靠财政拨款,属保吃饭财政,无其他资金投入公益事业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一如既往地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守自身特色,落实好三苏镇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全域”美好三苏发展路径(即:提升现代农业,全域生态化发展;加大基础建设,全域景区化打造;不断做实民生,全域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依法治乡,全域构建法治良序;强化党的建设,全域实现红色引领),以“十个一”为主要发展框架做实各项工作。
(一)明确一个发展主题。整合资源,建设中国三苏文旅第一镇。
(二)建成一批文化项目。建成三苏文化公园,打造三苏殿为眉山三苏文化干部学院、三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示范基地;启动三苏集镇风貌改造;抓紧三苏苑主体建设和内部装饰。
(三)挖掘保护一批文化遗址。争取资金,分批适时打造恢复三苏拨股祠、望月坡、三峰寺等文化遗址。
(四)包装推出一批主题产品。推出三苏镇文化LOGO、“千年东坡、三苏老家”口号,在主要街道设置道旗、户外广告大力宣传;推动文化产业次级突破,积极引进文化产业公司,打造文化文艺队伍。统一文化商标和果品商标,形成对外统一标识。
(五)梳理整理一批三苏文化书籍。将三苏文化书籍发到三苏百姓家中、学校中,让小朋友从小、老百姓从现在了解三苏故事、诗句、遗址等。
(六)策划开展一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美景、美食、美德、美文”全民参与活动,梨花赏花、樱桃采摘、橘王评选主题节等。
(七)形成一幅三苏文旅蓝图。形成三苏文化、旅游、产业三大走廊和旅游地图,推动相融共进,打造三苏成为既有历史记忆、又有现实映照的文化胜地,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之地。
(八)扶持一批规范经营业主。发展“田园乡村旅游”,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开发,同时对本地符合一定条件、达到接待能力的家庭农场、民宿、农家乐等评星授牌,纳入三苏旅游地图予以宣传。
(九)打造一批“三品”产品。围绕“品种、品质、品牌”,规范流转土地,继续实施“311”优质水果工程,建设全区最大、最优的晚熟柑橘生产基地。打造三苏旅游环线水果产业带,配套发展观光、采摘、赏花、品果于一体的农家生态旅游。开展全域“绿色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申报工作。发挥“互联网+”,打造电商平台,壮大电商队伍,实现O2O营销。
(十)做实一批惠民工程。继续实行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创业富民等十大民生工程,坚持做好雪中送炭。低保“一年一评、动态管理”,让政策兜底最困难的群众。文化惠民,逐年实现村村有文化院坝、幸福院坝等。
二、机构设置
三苏镇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苏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53.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19万元,增长21.35%。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苏镇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65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9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三苏镇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65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0.06万元,占8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7万元,占12.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苏镇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65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51万元,占44.53%;项目支出917.42万元,占55.4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苏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53.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19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三苏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组织部村级阵地建设经费)、凉风加油站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枯水期清河行动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0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9.32万元,增长10.71%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86万元,占41.56%;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3%;教育支出15.48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1万元,占19.45%;医疗卫生支出37.64万元,占2.28%;节能环保支出127.92万元占7.73%城乡社区支出217.97万元,占13.18%;农林水支出194.14万元,占11.74%;交通运输支出2.44万元,占0.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42.86万元,占2.59%。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人大会议,2018年决算数为2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672.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659.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3.3万元;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1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死亡抚恤;2018年决算数为6.14万元;义务兵优待,2018年决算数为35.5万元;社会福利-老年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8.5万元;财政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270.54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0.93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0.35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0.3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7.5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10.63万元;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2.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6、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5.99万元;污染防治-水体,2018年决算数为8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决算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2.7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安全,2018年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4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苏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51万元、津贴补贴80.61万元、奖金211.26万元、绩效工资34.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63.2万元。医疗费2.45万元、生活补助6.14万元、医疗费20万元.
公用经费18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1万元、印刷费1.19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7.19万元、邮电费8.9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12.35万元、租赁费0.11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培训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工会经费17.15万元、福利费1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苏镇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2万元,增加38.66%,其中: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16万元,增长/下降41.57%;原因是,2018年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46万元,增长/下降32.8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6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32.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平时日常公务运行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1281人,共计支出1.8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苏镇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苏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13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0.99万元,增加28.4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苏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苏镇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指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访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指公安-治安管理。
9.教育(类):指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抚恤-死亡抚恤,义务兵优待。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
12.城乡社区支出: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3.农林水支出:指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4.交通运输支出:指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安全。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指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