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28-35019258
社会组织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电话:028-35019209
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
电话:028-35019201
区划地名股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拟订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
电话:028-35019208
社会事务股
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电话:028-35019203
福利慈善股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电话:028-35019210
老龄工作股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
电话:028-35019207
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股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电话:028-35019205
儿童保障股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电话:028-3501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