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阶段性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民政局 文章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5-27 点 击 量: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5日至7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1月24日,区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指出了区民政局党组存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3方面3个问题和发现的11类25个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区民政局及时召开党组会,对问题进行了剖析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为顺利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党组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制定措施80项,建章立制5个,责令做检查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36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7个。截止2022年2月底,追缴回高龄补贴违规资金3550元、低保资金9345元、差旅费315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70元,特供人员供养金156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910元,合计已追缴回2.409万元,全部上交财政。现将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情况(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4个)

1.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度不够。

1.1问题表现:2019年12月《关于印发<中央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且整改落实方案中整改责任不明确,只有措施、时限,未落实具体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上级要求制发相关文件,完善文件要素,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党组会审核把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

1.2问题表现:2021年1月《关于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且《关于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引用多处密件中内容后,以普通件下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党组会审核把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参照上级文件密级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登记、借阅台账。

2.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部分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表现:阵地建设仍不规范。局党务公开栏部分内容为空白,局党员活动室未挂牌。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党务公开栏进行及时更新,打造并挂牌新的党员活动室,目前基本设施已经安装完毕,计划3月底投入使用。

3.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问题表现:《2020年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局长叶红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指出“2019年10个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未完成”。截至此次巡察结束,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中确定的2019年至2020年建设20个乡村公益性公墓的任务,仅完成8个。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2021年底东坡区共建成乡村公益性公墓14个,达到镇级全覆盖。我局已上报30个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根据省市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每年任务报送和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制发《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的通知》。

(二)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发现的新问题25个)

1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视度不够。

1.1问题表现:党组会会前学习流于形式。党组会“会前学习”“会前学法”环节的记录均为“标题式”的一句话记录,未结合民政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会议学习内容均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会议纪要形式下发。

1.2问题表现: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未入脑入心。党组班子成员自觉学习的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的中层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不清楚。截至2021年6月15日,全局47名党员中,“学习强国”积分靠后的10人中,班子成员有2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已印制应知应会手册60份发放到每名党员;2.加强党组成员领学责任感、紧迫感,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公务员网络学习。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1问题表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如,2020年12月18日,在党组会专题强调“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要用心书写”的情况下,个别班子成员仍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重要内容,上报材料经局党组书记审阅后报送。

2.2问题表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党组会上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较少,不够深入。如,2021年4月28日党组会会议记录中,其中一个议题的标题为“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而实际上该议题具体内容并不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要求,落实党组会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做好会议记录,并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3.1问题表现:风险防范工作抓得不实。对惠民政策执行和惠民资金发放未做到全过程审核监管。对各项政策执行和资金审查发放方面存在的隐患和矛盾未能及时发现处理。部分镇、村反映民政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民政政策熟悉度不够,调查审核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2年1月20日已召开全区民政业务培训会,并向各镇(街道)提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相关业务审核要求;2.将审计、省厅返回的疑问人员进行一一核实,应该取消立即取消;3.第三方机构已经确定,对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方式和政策进行讲解,按要求宣传到位。

3.2问题表现:对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眉同城化发展认识不深。协调利用优势资源带领行业发展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抢抓机遇,向上对接项目资金,2021年主要负责人12次到省厅汇报争取。主动协调区级各部门落实“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机制,整合资源,创新发展。联合部门优势强化基层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工站作用链接多方资源,做优做强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创建。

4“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意识树得不牢,履职尽责有差距。

4.1问题表现:落实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有差距。低保提标扩面效果不明显,占比仅为1.25%,对比全省全市的比例还有较大差距。发放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有偏差。截至2021年一季度,全区有22名已火化半年以上的人员在继续享受高龄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1月20日已召开全区民政业务培训会,并向各镇(街道)提出相关业务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基层干部的认识;2.第三方机构已经确定,对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方式和政策进行讲解,按要求宣传到位。3.加大对镇、街道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的审核力度,通过对比殡葬火化系统、户籍系统等审核已经死亡、迁出人员。4.联系系统公司,开发老人通过注册本人身份证、面部系统识别的智能打开系统对老人是否健在进行年审,提升监管力度。目前,系统开发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4.2问题表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作为不够。在资源整合和与各部门协同创新上做得不够,存在“双向排查”不彻底、对困境儿童的信息摸排不精准、服务保障不到位、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拟定《东坡区村(社区)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已征求完镇(街道)意见。加强与区级部门协调沟通,先后召开了6次未保委会议、联络员会议、示范创建推进会,分工负责,统筹推进未保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眉东民通〔2021〕183号),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关爱保障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核实,及时掌握信息,动态跟进管理。

5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5.1问题表现:局党组“主体责任”抓得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共召开的5次党组会都有一个固定议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其中3次未见具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党组会议记录本,未见“每半年向党组会专题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相关情况的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对照具体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部门、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工作记录本上体现相关内容。落实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机制,做好会议记录。

5.2问题表现: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防控措施不到位。如,在资金管理方面,养老服务股提出“定期进行补贴名单的普查核查”的防控措施,而实际上发放高龄补贴的名单中,有的已经火化两三年。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立即召开专题研讨,一是加大对镇、街道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的审核力度,通过对比殡葬火化系统、户籍系统等审核已经死亡、迁出人员。二是联系系统公司,开发老人通过注册本人身份证、面部系统识别的智能打开系统对老人是否健在进行年审,提升监管力度。目前,系统开发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5.3问题表现:日常监督仅对上班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未结合民政实际,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有效的督促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定期开展民政行业监督,办公室收集汇总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查台账,整理归档。按照季度召开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会议,重点针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次安排2-3名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现场发言。

6内部管理宽松软。

6.1问题表现:在日常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档案管理不规范、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进行审批,办公室及时将请假单报对应负责人签字存档,如遇分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在情况,及时电话请示,做好记录。2.严格按照档案“双套制”要求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对纳入移交的档案资料预算经费进行分年度整理,逐年分批次移交。3.及时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要求形成定期公务用车检查制度,严格按照东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眉东事服〔2021〕6号文件精神和东坡区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做好“一车一档”工作。

6.2问题表现: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报账依据不充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截至2021年7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均存在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新购的固定资产已录入到资产系统。报废资产已于8月31日向区国资局申请报废,9月22日批复后已在资产系统中进行了报废程序。

6.3问题表现:烈士陵园雕塑、金花敬老院电梯、婚姻登记处装修等已完工结算的工程,均未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婚姻登记处装修已完工结算的工程,已于2021年12月20日办理了移交手续。烈士陵园雕塑已于2021年12月20日办理移交了手续。金花敬老院电梯已于2021年12月29日办理移交了手续。

7项目管理不规范

7.1问题表现:项目资料不规范。如,2018年7月付杭州路社区办公阵地租金3.5万元,附件《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为“郑翠华”,但租金发票却是由郑翠华等4人分别开具。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通惠街道、杭州路社区已按要求出具租赁合同情况说明,租约改由贺淑英、郑翠华、郑小华、陈菊容、何天成委托郑翠华统一签订。租金支付方式由通惠街道将租金转到杭州路社区账户,再由社区一并支付到房屋所有人共同委托的收款人账户。

7.2问题表现: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如,2019年11月,婚姻登记处采购中央空调的报账资料中,未见《政府采购备案审批表》,且中标方未按《成交通知书》要求向采购方交履约保证金1.4万元。2018年1月,婚姻登记处采购档案柜各环节的时间逻辑不合理: 1月8日签订《供货合同》,1月10日收货验收,1月15日填报《固定资产申购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按照先申请,单位领导审批、政府采购网公示,财政局审批的流程,完善手续,并做好验收工作。同时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8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指导不到位

问题表现:对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建轻管,验收走过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眉东民通〔2018〕96号)规定,对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资金进行拨付,并加强运营管理。坚持将“监管”作为“提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积极与城市职业学院合作,聘请其专业团队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另一方面全覆盖对各养老服务设施安装视频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制度落实、养老服务活动开展等,动态跟踪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已在16家养老机构安装视频管理系统。

9机关党组织职能虚化淡化。

9.1问题表现:机关党建“灯下黑”。自2020年以来,未见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的相关记录。机关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均无相关工作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规范机关党委会议,做好相关记录。已责令机关支部严格按照党小组设立规范,分析设立必要性,按程序上报备案,及时指导开展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9.2问题表现: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印发党员发展程序到各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机关党委定期督促检查。对时间逻辑和记录表述错误情况及时纠正。

9.3问题表现:对下属支部督促指导不力,以致下属支部存在的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三会一课”坚持不好、会议记录拼凑应付等问题不能及时得以纠正。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召开党建工作反思会,进行支部书记和记录员培训。每月由机关党委抽查各支部手册记录,及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机关支部书记、敬老院支部书记在机关党委会上做检查。机关党委书记在党组会上做检查。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0.1问题表现: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机关党委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已经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和2019年5月16日进行了两次换届选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机关党委成立和机构调整改革相关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换届程序。已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机关党委委员增补事宜。

10.2问题表现:由非党委成员主持召开党委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机关党委会议程序要求落实会议主持人、议题、决议内容,做好相关记录。

11选人用人不规范。

11.1问题表现:中层干部配备程序不规范。2019年7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任命21名中层干部,其中11人列席党组会,未回避。并且此次任命未按规定程序报区委编办和区委组织部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中层干部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已于2021年6月重新报编办审批,于2021年7月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审批。党组会人事议题已完善并落实回避制度,及时进行会议纪要审核。

11.2问题表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规范。实名制系统部分人员信息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已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完善所有人员信息。

11.3问题表现: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约定“本合同为壹年期限劳动合同”,但实际签订的起止时限均为3年和编外人员辞职,未按规定及时报编办备案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按规定正确签订劳动合同,已于2021年9月修改完善。临聘人员聘用、解聘及时报编办备案,已于2021年7月报编办备案。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3个)

1问题表现: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资金效益仍发挥不佳。走访全区16个镇、街道共35个日间照料中心,发现已基本闲置或荒废的有14个。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毕,持续推进。1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的方案》,1月7日,组织召开全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马琴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全区76家日间照料中心,全面掌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停运原因等情况,摸排出全区重建疏管日间照料中心26家,对关闭或者停运的19家日间照料中心实行摘牌取缔,并说明摘牌原因;对能够整改盘活的7家日间照料中心制定盘活方案,明确负责人、运营方式等。针对部分建设时间长,提前划拨补助资金又无具体清单的日间照料中心,督促镇(街道)完善财务佐证材料,列出补助资金的“明白账”,写清情况说明。坚持将“监管”作为“提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积极与城市职业学院合作,聘请其专业团队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分类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另一方面全覆盖对各养老服务设施安装视频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制度落实、养老服务活动开展等,动态跟踪运行情况。

2问题表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滞后。乡镇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闲置率较高,多数村(居)务公开工作未及时更新。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毕,持续推进。1.印发《关于开展眉山市东坡区村(居)务公开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眉东民通〔2021〕212号),2021年12月28日至30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组成区级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区村(居)务公开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共抽查32个村(社区),汇总29个问题,形成“回头看”行动情况通报,各镇(街道)自行认领,均全部整改完毕。安排专人通过暗访等方式实地查看3个街道、5个镇部分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形成问题台账17项,已整改14项,正在整改3项,下步将继续对剩余8个镇部分村(社区)进行抽查,及时准确掌握全区村(居)务公开现状,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常化态运行。2.切实履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现场会等会议推动重点工作,印发《工作简报》16期,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着力推动“1+25”方案落地见效。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分类盘活镇村闲置资产527宗,盘活率100%;在提升发展质量方面,科学划分功能片区,将全区划分为4个镇级片区、33个村级片区;在增强服务能力方面,调整整合义务教育学校8所,推动10个非制镇卫生院撤并为建制镇卫生分院,提升整改综合文化站8个,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48个;在提高治理效能方面,积极探索“334”邻里中心建设模式,建成运行东坡邻里中心·金龙等分中心10个。截至目前,2个做法被省级《工作动态》、《每日要情》刊发,4条经验被市级《工作动态》刊载,其中2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问题表现:对社会组织监管的主动性不够。存在未报备、未及时审检、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问题。目前登记备案的300余家社会组织中,有近五分之一处于“僵尸”状态,对于未报备、未年检、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一些社会组织,缺乏主动监管、主动清理的措施和办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对“僵尸”组织再次清理清查,已对44家僵尸组织进行了电话告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落实签订承诺书制度。已对接省厅和市局出台社会组织处理相关执法规定和模板,下一步按照对应规定和模板落实行政处理。

二、持续推进巡察后续整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发挥好党组“领航”效应,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分析,细化举措、统筹结合、建章立制。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班子成员在对标整改上带好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行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主体责任。

(二)持之以恒抓服务机关建设。一是强化政策宣传保障。党组分批分类组织面向民政干部、信息员、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业务工作培训,深入镇(街道)和村(社区)调研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政策优化事宜,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巩固社会兜底保障。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低保救助、残疾人扶助等基础工作做实做优。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管理,正确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细化党组对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的审核把关措施。扎实推进困境儿童排查、识别、保护机制建设,借力用力,织密关爱保护网络。进一步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党组定期研究,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定期培训,及时督查检查基层主动排查发现的落实情况。三是提高服务大局保障。发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办公室统筹协调积极作用,创新开拓城乡基层治理新局面,定期监督指导村(居)委会“三治融合”实施情况,积极打造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品牌、提升治理效能,巩固基层政权。

(三)持之以恒抓清正机关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超标准发放差旅费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该退还的退还,该追缴的追缴,加强填报人员、财务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定期自查自纠。二是认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干部职工在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验收、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认真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在各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整治个别存在的意识差、态度差、服务差等问题,局党组重点监督检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年度服务明星评选。

(四)持之以恒抓制度机关建设。一是根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阶段性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整改措施的制度文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行业监督和作风建设,健全公用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规定。二是局党组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落实督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对重点工作任务(如重要改革、重大政策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等)进度督查机制进行完善,定期在党组会进行研究推动。三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评议制度。重点围绕规范支部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