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仁德书院”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仁德书院”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