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访慰问抗战老兵的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区民政局 文章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9-06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关于走访慰问抗战老兵的情况说明

  为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检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慰问抗战老战士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5]124号)、《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向抗战老战士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眉市民发[2015]61号)文件精神。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于2015年9月2日上午在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乡镇、街道联席会,落实相关文件要求:

  一、发放范围:1、抗战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的军队离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二、发放时间:9月2日下午。

  三、发放方式:区民政局领导会同乡镇走访慰问部分抗战老战士代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走访慰问本辖区的抗战老战士。

  四、内容:颁发纪念章、送一束鲜花、慰问金600元。

  五、中央财政拨款,区民政局发放,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9月前发放到老战士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