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统计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承办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立项、成果管理工作。组织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话:028-38101452
政策法规股: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听证。指导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协调辖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交办事项。配合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电话:028-38101665
权籍与调查股(区不动产登记局):承担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计、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规程、规范和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电话:028-38114313(权籍与调查股)
028-38517605(不动产登记局)
开发利用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编制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承担区本级国有土地及地下空间划拨转出让、转让、收回、改变用途的审核及方案报批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辖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管理全区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勘查专项,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指导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林业产业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负责花卉经营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电话:028-38117170
空间规划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核、报批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设计;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及其调整、审批工作。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电话:028-38114315
生态修复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修复等工作。指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牵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生态工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电话:028-38104473
项目规划管理股: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指标核查。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外观风貌改造、建筑夜景亮化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道路、管网、雕塑、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大型广告的设计方案审批。负责出具辖区内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提供地块规划管理矢量数据包和红线图,负责已建成建筑的改、扩建规划管理。负责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核准项目的选址方案。负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规划专家评审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区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完成城乡规划监督工作。
电话:028-38229531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自然资源转用、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承担名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耕地、矿产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自然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
电话:028-3811505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落实辖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电话:028-38101733
规划核查与测绘股。负责提供辖区内供应地块的地形图。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规划红线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划界线测绘管理;负责辖区内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辖区内地图和各类专题地图的审查;负责辖区内测绘成果及其他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辖区内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电话:028-38233971
林政股(林业股):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术推广运用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承担林业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监督基层林业站开展辖区内林业管理工作。
电话:028-38101589
财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专项投资、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电话:028-38103312
监察内审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行风教育。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察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违反公正廉洁、对外承诺事项等问题的检举、揭发、控告和申诉;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信访股:负责接待、受理、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察督办本系统信访事项和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分析研究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负责并开展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电话:028-38114541
028-3811430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