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502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3 月 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 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50号
联系方式: 38517651
序号
原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号
更正内容
备注
1
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长山梗村7组
川(2024)东坡区不动产权第0057062
更正内容:原权利人“刘淑珍、王怀超、王燕、王利平、王维忠、王秀利”更正为“刘淑珍”。
登记机构:眉山市东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