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5号)和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眉市规自资规〔2023〕1号)精神,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草拟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对《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4年9月2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28-38115053
通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47号,邮政编码620010)
附件: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