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做到“六禁止,六不要”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扎实推进东坡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现就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做到“六禁止,六不要”告知如下:
六禁止:
一禁止违法猎捕、杀害、运输、交易、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二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禁止食用和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
四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提供展示、交易、消费等服务。
五禁止向境外机构或者人员提供我国特有的陆生野生动物遗传资源。
六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等各类合法手续、批准文件及专用标识。
六不要:
一不要破坏野外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活环境。尽可能远离它们的窝巢,不接近,不靠近,不打扰,遵循自然规律。
二不要把独自活动的野生动物(含幼崽、幼鸟兽)带离发现地。幼鸟不盲目救助,非必要不出手,等待亲鸟来寻子。
三不要逗弄、抓捕、触碰、伤害野生动物,避免因此类行为让自身受到野生动物伤害。
四不要销售、购买无养殖许可、无运输许可、无专用标识、无检疫证明等合法来源和手续的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五不要随意丢弃和随意放生作为宠物饲养的境外引进野生动物,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六不要虐待合法养殖野生动物。不要对合法的可作为宠物饲养的野生动物私自进行繁育,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必须依法依规。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