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坡2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2-28 点 击 量: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东坡2井钻井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你单位关于东坡2井钻井工程临时用地申请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东坡区太和镇远光村6组、马堰村3组,总面积1.5142公顷(其中:农用地1.511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39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1994公顷,林地0.1810公顷,园地0.0918公顷]、建设用地0.0025公顷)土地,用于东坡2井钻井工程项目钻井井场及配套设施。

二、临时用地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请你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好补偿等相关事宜。

五、你单位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在使用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对涉及占用的耕地,按相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防治措施。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的复垦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