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中坝新村乡村振兴配套用地选址与控制性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松江镇中坝新村。依托松江镇中坝新村农业优势,满足松江镇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同时促进松江镇中坝新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分别将地块论证为二类工业用地、社会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用地。
论证后的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如下。
地块1具体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S1);
用地面积:6800㎡;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地块2、4具体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用地面积:地块2为174074㎡、地块4为14721㎡;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40米。
地块3具体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用地面积:4680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执行。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论证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0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1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