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眉山市经开区新区。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厂区生产工艺需要和《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要求,申请对原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7183.8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47490.46平方米。本次调整内容包括:一是将原丙类车间三、丙类车间四调整为甲类车间一、甲类车间二以及动力车间;二是将原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调整为污水处理区;三是将原发电机房调整为消防水池及泵房;四是将原污水处理、生产废弃物回收调整为丙类危废库等。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对该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审批。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