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水厂选址与控制性指标论证报告
公示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三苏镇丛林村,地块面积45037㎡(67.56亩)。论证为供水用地,有利于引青入眉项目的合理运行,建立城市第二水源,保证土地的得到合理利用与盘活,从而扩大眉山市城市供水规模,满足眉山市供水长远发展需求,提高城市供水和应急保障能力。相应控制性指标按照相关供水建设规范执行。
论证后的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供水用地(U11);
用地面积:45037㎡;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执行。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论证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1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