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组织《眉山市东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即将举行《眉山市东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听证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此次听证会的公开、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事项:眉山市东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三、听证会时间: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四、听证会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湖东路47号)三楼会议室
五、申请报名资格: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东坡区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需熟悉东坡区矿产资源情况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
六、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4楼418室)。
八、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眉山市东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前往报名。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经听证举办机构指定获得听证代表资格,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经听证举办机构允许,发放《旁听通知书》后,可以列席参加旁听。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鼓掌、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岳嵘轩,联系电话:028-3811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