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眉山市非煤矿山共计274座,督察组抽查青神县、仁寿县、彭山区10余座露天矿山,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修复不及时、雨污分流不彻底、降尘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陈巍
联系电话
13778878119
整改目标
加强全区非煤矿山问题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
1.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对全区矿山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做好生态修复,依法开展生态损害赔偿。
2.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落实矿山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和降尘各项措施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开展了东坡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行动。2.对标建立的问题清单,矿山业主完成问题整改。一是督促矿山业主对堆土场进行生态复绿,暂不复绿堆土场覆盖绿色防尘网;二是修建芒硝尾矿废水渗滤液池,收集尾矿废水,不外排;三是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取土场坍塌产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