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兴隆村特殊用地选址与控制性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尚义镇兴隆村,道路紧连工业大道,地块面积约32745.72㎡(约49.12亩)。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中该地块无相关用地性质与控制性指标。
东坡区自1989年发现首例吸毒人员以来,至今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增至约3500人,近三年年均增长约37.15%;现康复中心设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90人,但收治人员长期保持在130人左右,严重超负荷运转。
通过现场踏勘东坡区特殊用地设施,其主要分布在我区东部和南部,东坡区沙坪坝戒毒所(南部);东坡区康复中心医院(车辆厂);原白马镇(现已并入尚义镇)是西部各镇进入城区的门户,有利于辐射周边镇,距离中心城区约10公里,且交通便利,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西部特殊救助设施数量不足的现状,需配置特殊用地。
综上所述,对尚义镇兴隆村特殊用地选址与控制性指标论证进行论证。论证后的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特殊用地;
用地面积:32745.72㎡;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18m;
绿地率:≥30%;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执行。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论证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5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1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