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1-12-30 点 击 量:

东坡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近日,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就东坡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设立区、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两稳、三防”目标,即稳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行属地分级负责。区级设立林长2名、副林长12名,划定13个责任区域,分区负责;设立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发改、经信、教体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各镇、对照区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村(社区)建立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制度。

《实施方案》规定,各级林长要负责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强化林业执法监管等6个方面的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要强化考核问责,夯实科技支撑,加强社会监督。

下一步,东坡区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细化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考核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让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全面见效,为美丽东坡建设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