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矿山开采秩序,做好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工作,7月14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2017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要求宣讲会。
宣讲会上,局长唐本清同志要求准备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企业须依法完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3套基础资料编制。各企业应立即对本单位内露天采空区、取土场、尾矿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展开自查自纠,加快滞后复耕复绿工作,并及时书面向我局提请验收。对于不愿意编制3套方案取得采矿许可证而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向社会通报。对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的企业,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