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水中除氟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经开区新区
四川水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购置标准化厂房3976.76平方米,建设原料库、成品库、碱洗池、清洗池、组装线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年生产羟基磷灰石除氟滤料3500吨用于各种家用、商用、工业用除氟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各类除氟滤芯20万支。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配料、投料、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产品清洗及脱水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三次后),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0m3/d,采用“化学除磷+酸碱中和”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园区预处理池(100m3)处理;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现有园区预处理池(100m3)处理。
三、噪声:
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加强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等。
四、固废: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暂存于园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洗沉积物、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收集后交由碳酸钙颗粒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水处理沉积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8m2)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