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3-01 点 击 量:


责任单位(盖章):东坡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日

反馈问题

眉山市20家(东坡区1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

东坡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王志丹

联系电话

38117228

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和转移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暂存、依法转移处置利用。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督促11家产废单位按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四防”措施、标识标牌和管理台账,遵守转移规定,加强联单管理,安全暂存、依法转移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2.围绕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排查整治清单,督导企业立行立改或制定方案整改。

3.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4.依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成效:东坡区1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依法经营、安全经营、规范管理危险废物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