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的有关规定,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牵头代拟《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8115049)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97404354@qq.com。 三、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15号(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