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用级药品柜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药行天府创业园
四川利维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海蓝晴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自购药行天下创业园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医用级药品柜项目,建筑面积1988.38平方米,购置数控折弯机,焊机加工、喷涂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医用级药品柜,资料柜,资料货架,书架3.6万套。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天然气、固化废气,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喷塑粉尘,滤筒除尘器回收利用+15m排气筒;焊接烟尘,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二、废水:
生产废水,设置一套“隔油+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砂滤+碳滤”系统进行预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依托药行天下天府创业园园区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墙体隔声,安装隔音门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废:
修建固废暂存间,固废定期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理,危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