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工作的通知》(〔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牵头代拟《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4日到1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8115049)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1777712@qq.com。 三、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15号(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