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6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成乐高速扩容E2-SG1项目1号拌合站
思蒙镇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眉山琼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占地约8540m2(12.81亩),系租用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宋堰村1组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由砂石仓、上料仓、拌合楼、生活区、配电房、道路及环保设施等组成,主要生产水稳料,设计能力为年产水稳料55.32万t。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每个筒仓设置1套脉冲袋式收尘器,共3套,粉尘经筒仓仓顶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仓顶排放;拌合机搅拌粉尘,在每个拌合机的排气口各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地面硬化、地面定时洒水,降低运输速度,冲洗车辆轮胎措施;堆场风力扬尘,堆场4面封闭,骨料堆场仅设置进出口,料棚出入口和棚区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砂的装卸扬尘,堆场4面封闭,洒水抑尘,装卸工位处采用雾炮机定点喷雾除尘;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于屋顶排放;食堂油烟,设置独立的专用烟道,集中收集油烟,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1台、化粪池一座,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果园浇灌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在厂区大门处设置2#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1#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车辆冲洗,项目西北侧设置1#三级沉淀池,搅拌机清洗水、作业区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导流水槽流至集水池,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的上清液循环使用。
三、噪声:
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加强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等。
四、固废: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油水分离器废油,桶装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及处置;沉淀池底泥,由成乐施工队清运至施工区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