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8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生产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盘鳌村1、2组
眉山汇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建筑面积22054.96m2,本项目对明胶、蘑菇渣及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副产品有机肥10万吨/年,其中有机肥料6万吨/年,微生物有机肥4万吨/年。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车间恶臭经生物除臭装置收集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放;车间无组织恶臭、粉尘自然沉降后经地面清扫收集后回用,经计算以原料间、初发酵车间、二次发酵车间为边界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化验室有机废气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
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废气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运至中国泡菜城第二污水厂处理。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并针对不同的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固废:
车间化验室危废、废活性炭、机修固废收集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收集后,卖废品收购站;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食堂餐厨垃圾、隔油设施废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