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9-08 点 击 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8119464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620010

2020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富牛加油站迁建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48号

2020-8-10

2

年产4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49号

2020-8-12

3

调味品生产及肉制品加工技改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50号

2020-8-26

4

年产2.5万吨调味料技改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51号

2020-8-28

5

钢筋桁架楼承板西南总部生产基地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52号

2020-8-28

6

东坡区醴泉河灌区节水设施配套改造项目

眉东环建函〔2020〕53号

20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