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东区
眉山市康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租用四川金飞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安装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食品包装塑料盒5000万套,食品包装塑料袋900t。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印刷、复膜、固化、制袋、加热熔融、拉片制盒、上胶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排放。二、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通过四川金飞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泡菜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底噪音设备,并设置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