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工作的通知》(〔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牵头代拟《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月9至2020年1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15049)反映建议意见。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1777712@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15号(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