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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环保局三举措加强环境监管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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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环保 第16期 2012年3月12日
东坡区环保局三举措加强环境监管
2012年,东坡区环保局将紧紧围绕“只争朝夕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年”活动,加强环境监管,为全区“两化”互动,“三化”联动提供环境支撑,为爱民、惠民作出新的贡献。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化工、造纸、泡菜食品行业的巡查,国控、省控企业每周不少于2次,重点污染企业每周不少于1次,一般污染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监察人员包片、包企业,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规范巡查,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工作中,要做到“三个规范”。即:程序规范,巡查必须是2人或以上执法人员,首先向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再依法检查;记录规范,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四川省环境监察巡查记录》;处罚规范,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处罚,确保处罚证据全面,处罚结果准确。在巡查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严肃处理,实行以查促整,以惩促改。
监管中服务,服务中监管。环境监察人员在监管中,要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经营者做良心企业,增强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主动为企业解决污染治理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协助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双方和谐相处。环境监察人员要主动作为,当好宣传员、监管员、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