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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环保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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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区环保局党组结合实际,部署相关工作,制定相关举措,从严从实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区环保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队、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从四个方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本股、室、队、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项目审批、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管,带好队伍,督促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带领局纪检组成员对各股、室、队、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二是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