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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回龙小学举办环保知识讲座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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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九条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为贯彻新《环境保护法》,5月21日,回龙小学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区环保局相关人员应邀为该校师生作宣讲。
宣讲人员讲解了加强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如何从小养成环保行为作了详细阐述,要求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做一名环境保护的小使者。
随后,宣讲人员与学校行政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宣讲人员对如何利用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环保意识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