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泡菜产业园区内
眉山市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年产1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以及生产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水泥、矿粉、粉煤灰筒仓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场粉尘属无组织排放,加强料场和料斗区域的管理;确保砂石料堆放在料棚内和料棚的完好;装卸砂石料时采取喷洒水雾降尘;搅拌主机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
生产废水经收集系统收集,同时新建一座沉淀池,厂区冲洗废水经污水沟或泵抽吸至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砂石分离系统冲洗和混凝土生产线,剩余部分排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排入市政污水管。
三、噪声:
设备均采用低噪声环保型,同时合理布局并且安装减振垫。运营期,设备经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满足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罐车清洗废水夹带残留混凝土随废水至搅拌池,最终完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泥沙定期交由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理;除尘器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废手套等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置收纳容器,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